2024-09-03
管道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地域范圍內,禁止挖塘、修渠、修曬場、修建水產養殖場、建溫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
2024-09-03
管道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管道線路中心線兩側各五米地域范圍內,禁止挖塘、修渠、修曬場、修建水產養殖場、建溫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
2024-06-03
風險是發生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綜合。它具有不確定性,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例如:人走在路上有被車撞的風險,高樓施工有墜落的風險,可以采取防控措施降低風險,但風險一般不能消除。而隱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
2024-04-15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管道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管道巡護制度,配備專門人員對管道線路進行日常巡護。管道巡護人員發現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隱患,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
2024-01-23
管道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協商確定施工作業方案,并簽訂安全..
2023-12-14
管道保護法有關條款出現了“保護距離”“距離”和“五米范圍”幾種概念,目的是保護管道不受外部侵害以及保障管道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023-10-10
如何理解《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指出的“管道安全風險較大的區段和場所”,管道企業對這些區段和場所應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發生?
2023-08-07
管道保護法第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
2023-04-18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 管道建成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當審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管道保護要求,經驗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2023-02-20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管道巡護人員發現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隱患,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那么管道巡護人員又有哪些法定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