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規合一”背景下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有效銜接路徑
來源:《管道保護》2024年第4期 作者:江騰飛 時間:2024-9-3 閱讀:
江騰飛
國家管網集團西氣東輸合肥輸氣公司
管道作為重要的能源輸送基礎設施,其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已成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環節。在以往的實踐中出現了各自為政、銜接不暢等突出問題,這不僅導致了土地資源浪費,還可能引發環境破壞和潛在安全風險。“多規合一”作為一個重要的政策導向,其核心在于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多種空間規劃進行有機融合,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這一政策的出臺,主要是為了解決傳統規劃中普遍存在的重疊、沖突及不協調問題,旨在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權威性。鑒于此,在“多規合一”[1]的政策背景下,積極探索并實踐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效銜接路徑,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1 存在問題
(1)規劃編制缺乏整體性。管道保護法第十二條明確要求管道發展規劃應納入國家能源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相協調。但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主體往往不同,導致兩者在規劃的目標、內容和方法上難以統一。管道規劃主要關注能源傳輸的效率和安全性,而國土空間規劃則側重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城鄉發展的協調性。由于兩者缺乏統一的編制主體和有效的協調機制,導致在規劃過程中常常出現信息不對稱、目標不一致的情況,使得管道建設與國土空間利用難以形成有機的整體。
(2)規劃審批流程復雜、耗時過長。規劃審批是管道建設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的重要環節。然而,當前部分地區的規劃審批流程復雜,涉及多個部門和多個層級,審批周期過長。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和時間成本,還可能會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如政策變化、市場波動等,導致項目錯過最佳建設時機,影響管道建設的整體進度。
(3)規劃實施監管協調不到位。管道保護法第二十一條雖然對管道保護的監管與協調提出了要求,但由于監管部門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導致不同部門之間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配合不夠緊密,對規劃實施的監管力度不足,難以及時發現和處理規劃執行中的問題,影響了規劃的整體效果。
(4)管道保護意識薄弱與防護措施不足。部分管道企業和公眾對管道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保護意識和責任感;在管道保護的具體措施上,也存在不足和漏洞,如管道巡護頻次不夠、檢測手段落后、應急響應機制不健全等。
2 路徑探索
(1)構建統一的規劃編制體系。在“多規合一”的背景下,要實現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效銜接,首先必須明確兩個規劃的編制主體和職責分工,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統一性和協調性。為此,應設立專門的協調機構,負責統籌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工作,加強規劃編制過程中的信息交流與共享,確保各規劃在目標、內容和方法上的一致性。其次,應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規劃成果進行獨立評估和監督,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確保規劃編制的質量和水平[2]。
(2)優化規劃審批流程。可以建立聯合審批機制,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事項整合到一個平臺上進行聯合審批,減少審批環節和時間;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諾制度,對于部分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的審批事項,可以先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和內容,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對審批過程的監督和問責力度,確保審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審批過程中的權力濫用和腐敗現象。
(3)強化規劃實施監管與協調。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協調機制。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防止規劃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及時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如大數據、云計算等,提高監管和協調效率,實現規劃實施的智能化和精細化管理。
(4)提升管道保護意識與安全防護水平。在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過程中,應高度重視管道保護工作。一方面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管道保護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管道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要完善管道保護法律法規體系,明確管道保護責任主體和監管要求,為管道保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時,還要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建設,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方法,確保管道運行的安全穩定,防止因管道事故對國土空間造成損害[3]。
3 案例分析
(1)浙江省“多規合一”試點經驗。浙江省通過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了各部門之間的數據互通與共享,有效解決了傳統規劃中信息割裂的問題。實施聯合審批機制,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事項進行整合,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有效縮短了項目推進周期。除此之外,浙江省還注重加強管道保護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明確管道保護的責任主體和監管要求,為管道的安全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建設,確保管道在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穩定,有效防范了潛在的安全風險。
(2)雄安新區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實踐。雄安新區通過編制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將管道建設納入其中,實現了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機融合。這一做法有效避免了傳統規劃中管道建設與國土空間利用之間的沖突和矛盾。同時,雄安新區還注重加強規劃實施監管和協調工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監管機制,確保規劃的各項要求得到嚴格落實。這一實踐經驗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參考。
4 結語
“多規合一”政策的實施,為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和制度基礎。通過“多規合一”,可以實現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在目標定位、內容安排、時序進度等方面的協調統一,從而有效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等問題[4]。同時,“多規合一”還有助于強化管道保護意識,提升管道安全防護的整體水平,使國家能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在“多規合一”的大背景下,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將更加順暢,為我國的能源輸送和國土空間開發提供更加堅實的支撐。未來隨著“多規合一”政策的深入實施和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不斷完善,管道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將更加緊密和高效。
參考文獻:
[1]陳菲.國土空間規劃背景下“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研究—以都勻市雙新村為例[J].智慧農業導刊,2023,3(19):106-109.
[2]鄭爽,陳慕杭.國土空間規劃中“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與研究—以開化縣長虹鄉桃源村村莊規劃為例[J].智能建筑與智慧城市,2023(02):92-94.
[3]官衛華,楊夢麗,朱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下村莊規劃管理制度創新—基于國土空間規劃改革的南京實踐探索[J].現代城市研究,2023(02):107-113.
[4]林秀香,張曉婷.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思路與實踐—以桂林市興安縣崔家村為例[J].規劃師,2022,38(S1):11-15.
作者簡介:江騰飛,1982年生,本科,助理工程師,合肥輸氣分公司工程科科員,主要從事新建管道前期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工作。聯系方式:18095676655,839532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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