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管道高后果區存在的風險和隱患
來源:《管道保護》2024年第3期 作者:張華兵 時間:2024-6-3 閱讀:
問: 在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活動中,有的地方將高后果區列入隱患進行整治,請問高后果區是隱患嗎?如何理解高后果區存在的風險和隱患?
答: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風險,什么是隱患。風險是發生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綜合。它具有不確定性,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例如:人走在路上有被車撞的風險,高樓施工有墜落的風險,可以采取防控措施降低風險,但風險一般不能消除。而隱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例如過馬路看手機,高樓施工未系安全繩。隱患具有確定性,如果不對隱患進行整改,則會引發事故,但隱患是可以消除的。風險和隱患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具有不確定性,不能消除,而后者具有確定性,可以消除,兩者之間不能劃等號。
風險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極易形成隱患,最終釀成事故(圖 1)。風險以提前識別評價,制定并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為主;而隱患則以定期排查,限期治理直到驗收合格隱患消除為止。
圖 1 風險、隱患和事故關系圖
根據GB 32167―2015《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規范》,在高后果區范圍內的油氣管道一旦發生泄漏,可能對公眾和環境造成較大不良影響。所以高后果區安全風險通常大于普通管段。高后果區主要分為人員密集型和環境敏感型。管道沿線經濟社會發展程度越高,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數量也就越多,發達國家也不例外。除非人員搬遷或管道改線,否則高后果區將一直存在,風險不會得到完全消除。
高后果區的風險大小取決于管道失效可能性與失效后果。可能引起管道失效的因素包括內腐蝕、外腐蝕、第三方損壞、自然與地質災害和制造與施工缺陷等。這些失效因素作為風險的存在,如果不從源頭上加以控制就會演變為隱患,不及時治理就會增加管道發生失效(泄漏)的可能性,最終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的嚴重后果。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家提出要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智能化,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總之,高后果區的存在是一種風險,應通過評價確定其是否可以接受,并采取各種措施控制和降低風險。對管道存在的隱患應開展定期排查,發現風險管控的薄弱環節,并限期治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59條規定:“在保護距離內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場所,應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搬遷、清理或者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應注意的是,法律的這項規定針對的是歷史原因形成的隱患,在實際工作中不應隨意擴大其范圍和對象。
作者簡介:張華兵,現任河北大學智慧油氣管道研究所所長,油氣管道完整性管理技術委員會秘書長,甘肅省管道保護協會特約研究員,長期從事油氣管道完整性管理技術研究與應用。聯系方式:modify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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