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政企合作 把管道保護法規定落到實處
來源:《管道保護》雜志 作者:張利亞 時間:2020-9-16 閱讀:
張利亞
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以下簡稱管道保護法)自2010年10月1日實施以來,中石油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管道公司)積極配合地方政府,落實法律各項規定,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推進政、企、民合作,積極消除外部安全隱患,有力保障了陜京天然氣管道安全平穩運行。
1 推動建立管道保護行政規章制度
北京管道公司和管道沿線各級地方政府管道主管部門較早就建立了工作聯系,但在管道保護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法律條文缺乏明確的制度支撐,無法順暢落地的問題。例如對于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一旦管道企業制止無效,只能向政府管道主管部門匯報請求協助解決。這一過程往往需要花費數小時甚至數日,等管道主管部門請示領導同意后再會同安監、城管等部門趕到現場處理時,違法行為多已既成事實。
近年來,為取得地方政府重視并加強對管道保護工作的領導,北京管道公司各級管理單位推動制定地方管道保護行政規章,使管道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得以落實。如北京輸氣管理處積極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實事求是介紹天然氣運行情況和安全要求,溝通解決辦法。配合出臺了“挖掘工程地下管線安全防護機制”“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特定施工作業行政許可事項程序”“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等配套辦法。天津、河北輸氣管理處積極配合《天津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實施辦法(草案)》的制定工作,積極反饋管道保護法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協助完善草案內容。山西輸氣管理處、陜西輸氣管理處也積極參與了《山西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辦法》《榆林市油氣管道安全保護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實施全過程。
2 多措并舉保障管道運行安全
建立管道保護信息溝通機制。北京管道公司完成了管道竣工測量圖、應急預案和高后果區“一區一案”等資料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道主管部門備案工作。在此基礎上,積極配合北京市管道主管部門建立了挖掘工程地下管線安全防護信息溝通公示機制,相關企事業單位在取得規劃、建設施工審批后,需在計劃開工前30日內將施工項目主要內容、施工區域、施工負責人、聯系電話等信息錄入“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線安全防護信息溝通系統”,系統自動將施工信息匹配至施工涉及區域內的管道企業,使管道企業快速、準確的掌握后建工程相關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了政府規劃、建設信息和管道保護工作“無縫融合”。
北京市認真聽取管道企業建議,設立了12319監督舉報熱線,通過熱線及時將違法違規挖掘作業和破 壞地下管線行為的有關信息轉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處理。較之前管道企業遇到類似問題需要向相關部門發函請求協助解決的做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北京管道公司已通過挖掘工程地下管線安全防護信息溝通系統和12319監督舉報熱線,獲取北京地區管道周邊第三方規劃、施工信息350余起,與建設施工單位實現了提前對接,有效預防了管道事故的發生。
陜西輸氣管理處與榆林市政府共同建立了榆林地區油氣管道信息系統。通過APP,管道企業可第一時間將相關問題上報給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減少了繁瑣的匯報流程,提高了解決問題的效率。
北京管道公司積極配合天津市相關政府部門建立管道保護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與規劃、建設、國土資源、鐵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和有關軍事機關的聯絡機制,共同開展管道保護工作。
建立特定施工作業監管機制。防范第三方施工損壞是管道保護的重要內容。從陜京一線1997年投產運行以來,北京管道公司常年堅持向沿線地方政府匯報、溝通管道保護的開展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建立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如北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范圍內特定施工作業行政許可事項的程序”,規定了辦理施工許可的負責部門、工程類型、資料格式、時間節點等具體流程。政府負責監管,管道企業負責現場安全管理,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施工,職責界面清晰明確,切實做到了保護管道“在你、在我、在他”。截至2020年8月,北京輸氣管理處已按照該程序處置相關工程40余處,施工作業做到了“審批先行、保護先行”,有力保障了施工現場管道安全。
建立地方政府執法保障機制。北京管道公司充分依靠各地政府管道保護執法保障作用。在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指導的同時,積極依靠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各類危害管道運行安全的違法行為。在加強巡查和維護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制止違法、第一時間固定證據、第一時間舉報反饋”的工作機制。企業發現違法行為積極主動制止,制止無效的快速向執法機關舉報,自管道保護法實施以來,公司依托地方政府相關綜合執法部門開展違章占壓清理工作,共制止違建行為300余次,清理違章占壓764處,切實做到了“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如內蒙古輸氣管理處對管道違章占壓進行了風險分析,將安全隱患大、清理難度高、補償要求不合理的問題,逐級上報至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由自治區安委會掛牌督辦,責令地方政府協助企業限期整改。
建立政企聯合宣傳機制。北京管道公司在管道經過第三方施工頻繁段、人口密集高后果區等區域設置警示牌,在部分高后果區與地方政府聯合設置高后果區警示牌,全線共設置警示牌18 745個,其中高后果區5596個。石家莊輸氣管理處與石家莊市發改委、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四部門聯合印制管道安全告知書,宣傳擴大管道保護法的影響力。
建立企業管道保護管理制度。北京管道公司高度重視公司內部管道保護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公司編制并多次修訂了“管道完整性管理程序”“管道本體完整性管理規定”“管道設施安全保衛管理規定”和“管道自然與地質災害防控管理規定”等四個體系文件,從管道風險識別評價、站場與閥室安全保衛、管道巡護、管道標識設置、管道技防設施、管道保衛宣傳與溝通、管道高后果區管理、管道占壓與圈圍預防和控制、管道交叉與周邊工程管理等各個方面細化并落實管道保護法的要求,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管理處制定了“管道保護信息獎勵管理辦法”,鼓勵沿線群眾主動提供危害管道安全的信息,及時發現和消除管道安全隱患,提高了管道保護的社會參與度。
3 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管道保護法頒布實施的10年,也是長輸管道建設規模和運行水平不斷取得進步的10年,對保障管道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回避的一個突出問題是,長輸管道所經區域社會發展導致的地區等級升高與管道安全間距不滿足之間的矛盾日漸突出。
陜京一線管道從河北省進入北京市境內后一直延伸至五環以內,建設期間沿線人煙稀少,但近年來北 京地區高速發展,管道沿線出現了居民小區、商場、學校等人員密集型場所,目前仍不斷有新的密集場所規劃在管道潛在影響半徑內。管道保護法僅明確建筑物間距滿足5米的要求,對于人員密集型場所與管道應保持的距離缺少明確規定,導致政府和企業日常管理缺乏有力手段控制管道周邊不斷增加的人口數量。國外常規做法是設置200米范圍的咨詢區,在咨詢區范圍內建設項目時,規劃部門應要求建設方與管道企業進行協商,在達成一致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同時,相關法律之間不協調的問題也亟待解決。例如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但管道保護法規定在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米范圍內嚴禁種植深根植物、建家畜棚圈等。法律的不一致引起了不必要的矛盾,企業執行起來難度較大。
除此以外,對管道所經土地的限制性使用和越來越高的土地使用價值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建議根據管道保護和社會發展需要對法律和相關規定及時修訂完善。
作者簡介:張利亞, 1974年生,高級工程師,現任中石油北京天然氣管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主要負責生產運行管理、管道保衛、應急搶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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